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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思明区厦招商中心项目专员的招聘简章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6-15 10:13:33

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招商中心关于项目专员的招聘简章

思明区厦港招商中心是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下属机构,主要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专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岗位:招商中心项目专员2名
资格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工商管理、财经、法律等相关专业;
(3)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良好的团队精神,做事严谨,有责任感;
(5)熟悉招商引资业务有招商引资经验者优先考虑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报名、考试。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2008年5 月9 日在思明区政府网站、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网站(www.xmxg.gov.cn)、思明区人力资源网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时应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资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2008年5月12日—5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思明南路410号之二9楼(厦港街道财经办)
联系人: 许恩聪、阮音 联系电话:0592-2085862 联系信箱:ry@xmxg.gov.cn
5、考试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工作和汇总,报名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知本人并发给面试准考证。
6、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按分数高低折优入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
(2)面试考官: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的考官和若干组成,人数为5人。
7、综合成绩计算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高到低分考生中,按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3) 体检和考核: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 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 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4)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 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综合考虑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厦港街道网站、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及招聘单位(厦港招商中心)公示7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合同。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厦港街道党工委的指导和厦港街道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085058。
2、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厦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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