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国务院出台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2005年2月24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公平待遇;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税支持;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维护非公有制 企业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 企业 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政府监管;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32、两会”在京开幕
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于3月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审议通过了政协十届三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他指出,2005年政府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6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5%; 财政 收入2.63万亿元,增长2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万亿元,增长13.3%;进出口贸易总额1.15万亿美元,增长35.7%,由上年居世界第四位上升为第三位;城镇新增就业980万人,超过预期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7.7%和6.8%。这些成就,标志着我国在全面 建设 小康社会道路上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33、胡锦涛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四点意见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2005年3月4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民革、台盟、台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胡锦涛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34、董建华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
2005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第433号国务院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辞去行政长官职务。同日,董建华先生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被增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同时增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的还有张梅颖(女)、张榕明(女)。
35、胡锦涛当选国家军委主席
胡锦涛在2005年3月13日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代表们一致认为,胡锦涛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有利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有利于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 建设 。
36、《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