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管理文章管理资源职场人生教育考试公文写作范本大全论文中心
Google
电大学生起诉高等学校侵犯姓名权和受教育权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18 22:31:50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AB,男,1973年3月21日生,汉族,住XX县城关镇文庙街12号,XX县农村信用联社职工。

  被告XX县卫生学校。住所地:XX县城西环路。

  法定代表人崔X,校长。

  被告XXX市广播电视大学。住所地:XXX市XX区XX街西段。

  法定代表人马XX,校长。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姓名权的行为,为原告重新颁发毕业证书;

  2、判令二被告立即为原告消除影响、更正“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中的错误信息;

  3、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5000元;

  XXXX年四月二日

电大学生起诉高等学校侵犯姓名权和受教育权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由公务人- www.gongwuren.com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ad
巴巴客版权申明
本文电大学生起诉高等学校侵犯姓名权和受教育权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全部内容均由用户上传或网络收集,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巴巴客已要求用户上传的内容不得具有侵权或违法行为。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发现该内容具有其他违法行为或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修改。
网友评论:【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ad
热门图片文章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