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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婚俗之四——择吉篇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17 14:31:49

结婚证办好后,男女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建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然而在中国,这仅仅是结婚活动的第一步。按照传统的做法,嫁娶的主动者一方,其父母应选择迎娶的良辰吉日,并由媒人通知对方,准备迎娶。称为“择吉”和“送日子”。
择吉一般请教星象学者或算命选择办理,也可以自己看《通书》(雅称“历书”、俗称“家家历”,传统称之为“皇历”)择日子。文化程度高的则可以自己推算。一般认为,只要“六合”相应,就是好日子。如“丙寅日”等。
择日完毕,双方确定了结婚日期,就应该发出婚宴请柬,请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了。
请柬一般由嫁娶者或其父母亲自送达亲友手中。亲友们接到赴喜宴的请柬后,除特殊情况可以只送礼不参加以外,一般都应登门道贺。道贺前,先要准备好礼物。礼物的多少视各人与主方关系的亲蔬、交谊的深浅、本人的经济条件而定。送男方的一般都付现金、用红纸打“包封”。包封签子上一般要写上一句表示祝贺的话。
包封里面装着现金,钞票要下面朝上,一张张叠好放齐。钞票最下层用红纸写上“ XXX 贺”或“ XXX 、 XXX 同贺”等字样,谓之“挂里”,便于账房登记。
送给女方的礼物多是实物,但也有用红包替代的,称之为“助嫁”。家物多是箱、柜、床、被、餐具、衣料之类。送女方的礼物往往是亲友们闻讯即主动送去,并不等请贴来了再送。因为女方父母要以送礼人的多少为据去决定“出嫁酒”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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