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18 3:58:11
人事教育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   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验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8、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