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收入不平等问题:基于转移性收入角度的分析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3 18:37:37
06 2000 0.04765 0.01994 0.01595 0.02875 2001 0.05041 0.02085 0.01487 0.03116 (1)无论是考虑转移性收入因素,还是不考虑转移性收入因素对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影响,我国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总区域不平等)最大的是体现在农村—城镇区域间,再次是农村区域内,然后是城镇区域内。这一点也可用区域贡献率进行数字说明:[根据公式(2)中的贡献率计算方法]在包含转移性收入条件下,农村—城镇区域间不平等、农村区域内不平等、城镇区域内不平等对总区域不平等的贡献率分别(平均)为69.67%、24.78%、5.54%(各年的平均值);在不包含转移性收入条件下,相应的区域贡献率平均值则分别为60.47%、32.03%、15.38%. (2)在两组数据中,各区域的不平等曲线的变动轨迹以及变动的幅度基本上相同,这表明转移性收入并未能改善收入的不平等曲线,尤其是总区域的不平等曲线和农村—城镇区域间的不平等曲线,说明政府的转移性支付没能起到缓和收入分配不平等的作用。 (3)从农村区域内和城镇区域内的不平等程度看,两组条件下的GE值比较相近,差异不大,但是总区域和农村—城镇区域间的两组条件下的GE值却相差较大。通过简单平均计算可发现,在包含转移性收入的条件下,农村区域内、城镇区域内、农村—城镇区域间及总区域的不平等程度(GE),要比不包含转移性收入条件下的收入不平等(GE)分别高出0.22%、-3.39%、48.97%、29.53%.这就是说,这种转移性收入尽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镇居民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降低的程度很有限,仅为3.39%),但却使农村区域内、总区域和农村—城镇区域间的不平等程度提高,尤其是明显提高了总区域和农村—城镇区域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分别提高了29.53%和48.97%. (4)1998~2001年,总区域和农村—城镇区域间的GE指数出现加速上升,分别上升了30.83%和40.4%,农村区域内和城镇区域内的GE指数上升则相对微弱,分别上升了11.92%和7.21%.另外,由计算可得1998~2001年各区域贡献率的变化情况:1998年,农村—城镇区域间不平等、农村区域内不平等和城镇区域内不平等对总区域不平等的贡献率分别为68.13%、25.73%和6.14%;2001年,则分别为73.11%、21.53%、5.36%.在这4年中,农村—城镇区域间不平等对总区域不平等的贡献率逐年上升,农村区域贡献率、城镇区域贡献率则是逐年下降。可见,农村—城镇区域间的收入不平等不但构成了影响总区域不平等的主要因素,而且是1998~2000年期间总区域不平等出现明显上升趋势的主要因素。 以上分析首先表明,我国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从不同区域角度考察的结果差异较大。其次,从1997年以后,我国居民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出现了新的变化,无论是总区域、农村区域内、城镇区域内、还是农村—城镇区域间的GE指数都呈上升态势,其中,农村—城镇区域间不平等成为我国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上升的主导因素。再次,我国的转移性收入不仅没有使收入的不平等程度得到缓和,相反是加剧了农村—城镇区域间和总区域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也就是说,是加剧了城乡之间和全国居民的收入不平等程度。 (二)从收入来源分解角度的分析 在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转移性收入在各区域对总收入不平等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城镇—农村区域间的影响,进而影响了总区域的总收入不平等。因此,根据公式(3),接下来的部分,我们采用按收入来源进行分解的方法,分析1993~2000年期间影响总区域收入不平等变动的收入因素,尤其是转移性收入部分。 为了使城镇和农村数据具有同一性和可比性,我们将样本中的收入来源分为:劳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在城镇样本中,劳动收入只指工资性收入,其他收入则包括财产性收入和其他(年鉴中)未计收入;在农村样本中,劳动收入则包括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两部分,其他收入只指财产性收入。这样,样本集中总共有174个样本。 表3列出了上述3项分项收入对总区域不平等的贡献率。根据图表中的相关数据和曲线中,可以得出:(1)从贡献率比重来看,在1993~2000年整个时间序列段中,劳动收入构成了总区域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影响因素,而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对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率则相对较低;(2)但是从贡献率的变动趋势看,结论却不同。这一期间的劳动收入贡献率呈单调下降趋势,而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的贡献率却呈上升态势,转移性收入的上升态势尤其显著。转移性收入的贡献率从1993年的21.1%,增长到2001年的32.27%,增幅近52.94%,而与工资性收入的贡献率差距则从1993年的3.2:1,缩小到1.6:1.尤其是1997年以后,转移性收入贡献率的上升速度明显加快,这段时间恰好与农村—城镇区域间的收入不平等和总区域间的收入不平等出现新的上升趋势的时间段相吻合。这表明,1997年以后我国农村—城镇区域间收入不平等,进而导致的总区域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加剧,与转移性收入的不平等程度上升密切相关。 表3 各项分收入对总区域不平等的贡献率 劳动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1993 67.01% 21.10% 10.16% 1994 66.55% 22.04% 9.69% 1995 65.31% 22.31% 10.66% 1996 64.15% 22.66% 11.46% 1997 60.99% 24.72% 12.57% 1998 57.81% 27.06% 1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