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化趋势下的农产品贸易保护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3 19:01:44
【原文出处】河北学刊
【原刊地名】石家庄
【原刊期号】200206
【原刊页号】76~79
【分 类 号】F52
【分 类 名】外贸经济、国际贸易
【复印期号】200303
【 标 题】贸易自由化趋势下的农产品贸易保护
【英文标题】Trade Protec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Trade Freedom
CAO Jing
(College of Economy and Management,Beijing AgricultureUniversity,Beijing 100094,China)
【 作 者】曹靖
【作者简介】曹靖(1973- ),男,河南省西平市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农产品市场贸易研究。 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94
【内容提要】农产品贸易保护是各国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流行于整个20世纪,为各国的农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在世贸组织(WTO)的推动下,逐步兴起,但其进展并不尽如人意,依然未能摆脱贸易保护的实质。WTO“千年回合”的谈判,虽然可以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但由于各方分歧严重,导致谈判困难重重,在短期内难以打破贸易保护的主导地位。贸易保护和贸易自由化作为现实的主流和发展的潮流,必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并存。
【摘 要 题】农产品贸易
【英文摘要】Trade protec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s an importantmeans of promoting agriculture in any country.It was popularin the 20th century and made some contributions to agriculture development,but it also brought some problems.Trade freedomof agriculture products is gradually rising under the WTO,buttrade protection has not been cancelled completely.Althoughthe WTO has pushed the advancement of trade freedom,but tradeprotection is still the mainstay at present.It can be seenthat a breakthrough will rarely appear in a short time.Tradefreedom and protection as two developing tendencies will existtogether in a long period of time.
【关 键 词】农产品/贸易保护/贸易自由化
agricultural products/trade protection/trade freedom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2)05-0076-04
一、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发展及引起的问题
农产品贸易保护是世界各国为保护农业而使用的手段,其侧重点是通过国境与国内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进行保护。它包括边境保护和国内支持两个方面。边境保护是利用各种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对农产品贸易进行保护;国内支持是指为保证稳定的货源、优质的农产品、舒畅的流通体系、高效的经销网络、多元化的市场结构和合理的价格体系而对农产品实施的生产、开发、价格和市场方面的保护,其目的在于提高本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1]。农产品贸易保护是农业保护政策最为突出的代表,而其实施的效果也是整个农业保护政策实施效果的最终体现。
虽然贸易保护在工业化时代就已经非常普遍,但为了保障工业的发展,对于农业却一直是采取剥夺的歧视态度。直至20世纪,随着部分国家工业化的完成,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后,政策才逐步转向有利于农业的方面,对农业的保护才真正开始,所以对农业的保护通常都是发生在发达国家的。这些国家通过各种保护措施,扶持农业,提高本国农产品的竞争力,表现在贸易上最明显的就是“奖出限入”。虽然这种保护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但由于在发达的经济中,只有很少部分的劳动力在农业中就业,并且工资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受食品价格的影响大大减少,因此,对于提高农产品价格的政策,几乎不存在有组织的反对力量。从20世纪30年代美国农业的保护政策开始,到60年代欧共体的共同农业保护政策,以及亚洲的日本、韩国的农业保护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本国农民的收入,增加了本国农产品的供给。在国际贸易上则表现为欧美农产品大量剩余,补贴出口;日、韩农产品生产成本极高,而进口关税壁垒难以逾越。这种情况在80年代达到了一个顶峰,发达国家对农产品的贸易保护愈演愈烈,其特性显露无遗。
但是,原有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对国际贸易和各国的农业生产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缓慢,秩序混乱。在国际贸易领域内,农产品贸易处于一个极其特殊的地位。由于农业所具有的基础性地位,关联着粮食安全、环境保护、国内政治等诸多因素,所以在GATT(关贸总协定)时代,虽然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深入,但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一直游离于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体系之外。尽管经历了长期谈判,可在农产品贸易方面的进展非常有限。这在一方面导致了农产品国际贸
【原刊地名】石家庄
【原刊期号】200206
【原刊页号】76~79
【分 类 号】F52
【分 类 名】外贸经济、国际贸易
【复印期号】200303
【 标 题】贸易自由化趋势下的农产品贸易保护
【英文标题】Trade Protec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Trade Freedom
CAO Jing
(College of Economy and Management,Beijing AgricultureUniversity,Beijing 100094,China)
【 作 者】曹靖
【作者简介】曹靖(1973- ),男,河南省西平市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农产品市场贸易研究。 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94
【内容提要】农产品贸易保护是各国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流行于整个20世纪,为各国的农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在世贸组织(WTO)的推动下,逐步兴起,但其进展并不尽如人意,依然未能摆脱贸易保护的实质。WTO“千年回合”的谈判,虽然可以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但由于各方分歧严重,导致谈判困难重重,在短期内难以打破贸易保护的主导地位。贸易保护和贸易自由化作为现实的主流和发展的潮流,必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并存。
【摘 要 题】农产品贸易
【英文摘要】Trade protec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s an importantmeans of promoting agriculture in any country.It was popularin the 20th century and made some contributions to agriculture development,but it also brought some problems.Trade freedomof agriculture products is gradually rising under the WTO,buttrade protection has not been cancelled completely.Althoughthe WTO has pushed the advancement of trade freedom,but tradeprotection is still the mainstay at present.It can be seenthat a breakthrough will rarely appear in a short time.Tradefreedom and protection as two developing tendencies will existtogether in a long period of time.
【关 键 词】农产品/贸易保护/贸易自由化
agricultural products/trade protection/trade freedom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2)05-0076-04
一、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发展及引起的问题
农产品贸易保护是世界各国为保护农业而使用的手段,其侧重点是通过国境与国内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进行保护。它包括边境保护和国内支持两个方面。边境保护是利用各种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对农产品贸易进行保护;国内支持是指为保证稳定的货源、优质的农产品、舒畅的流通体系、高效的经销网络、多元化的市场结构和合理的价格体系而对农产品实施的生产、开发、价格和市场方面的保护,其目的在于提高本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1]。农产品贸易保护是农业保护政策最为突出的代表,而其实施的效果也是整个农业保护政策实施效果的最终体现。
虽然贸易保护在工业化时代就已经非常普遍,但为了保障工业的发展,对于农业却一直是采取剥夺的歧视态度。直至20世纪,随着部分国家工业化的完成,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后,政策才逐步转向有利于农业的方面,对农业的保护才真正开始,所以对农业的保护通常都是发生在发达国家的。这些国家通过各种保护措施,扶持农业,提高本国农产品的竞争力,表现在贸易上最明显的就是“奖出限入”。虽然这种保护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但由于在发达的经济中,只有很少部分的劳动力在农业中就业,并且工资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受食品价格的影响大大减少,因此,对于提高农产品价格的政策,几乎不存在有组织的反对力量。从20世纪30年代美国农业的保护政策开始,到60年代欧共体的共同农业保护政策,以及亚洲的日本、韩国的农业保护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本国农民的收入,增加了本国农产品的供给。在国际贸易上则表现为欧美农产品大量剩余,补贴出口;日、韩农产品生产成本极高,而进口关税壁垒难以逾越。这种情况在80年代达到了一个顶峰,发达国家对农产品的贸易保护愈演愈烈,其特性显露无遗。
但是,原有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对国际贸易和各国的农业生产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缓慢,秩序混乱。在国际贸易领域内,农产品贸易处于一个极其特殊的地位。由于农业所具有的基础性地位,关联着粮食安全、环境保护、国内政治等诸多因素,所以在GATT(关贸总协定)时代,虽然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深入,但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一直游离于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体系之外。尽管经历了长期谈判,可在农产品贸易方面的进展非常有限。这在一方面导致了农产品国际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