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目前最能体现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就是村民选举,包括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笔者这里主要是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角度),随着这一形式在农村的悄然普及,农民的参与热情和参与程度也在明显升温和提高。这一变化说明农民的民主意识已开始觉醒,农民的民主权利也开始被珍惜。虽然这一过程可能还只是一种民主政治意识的最初萌芽形态,但它所显示出来的生机和活力已足够引起人们的兴趣与关注。因为它预示着在中国农村尘封几百上千年的农民民主参与的坚冰即将被打破,也预示着中国农村深层次的社会变革即将来临。
经营体制和收入分配的方式变化催生了中国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萌发
中国农民现在刚刚萌发的这种民主参与意识,原则上讲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参政,充其量只是民主参政的最初萌芽形态——民主参与意识。但就这一萌芽形态在中国农村也等待了几百甚至上千年,可谓来之不易。其实,对生存的追求和权利的渴望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人类一旦温饱、就业等基本生存问题得到保障后,民主意识就逐渐开始萌发,中国农民目前的这种民主参与意识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出现的。
回顾中国的历史不难看出,清王朝推翻以前,君父子纲的封建皇权思想一直牢牢地禁锢着中国农民的行为与言论的自由,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和对皇权的愚昧臣服,决定了农民参政的缺位。加之承载数千年的小农经济,使中国的农业一直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循环发展状态,解决温饱问题一直是中国农民千百年来最大的梦想。因此,在封建王朝统治时期,中国农民根本没有民主参政的机会,在生存问题都极度困惑的状态下也不会去尝试行使自身的民主参政的权利。
新中国的成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民千百年来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卑贱地位,但在一段时期里生存和温饱问题仍然是当时农民的主要矛盾。而人民公社化的地方政体,仍然按照准军事化的组织建制与行为模式牢牢地控制着农民的行为与言论,农民个体没有生产、迁徙与言论的的自由,农民的民主参与权利由地方组织如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代替行使而被变相剥夺,农民依然没有真正、直接、自由地行使自身的民主参政权。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中国农村的改革开放,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村经营体制代替了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式的集体经营体制,多元化的收入分配形式,代替了单一的计划经济分配方式,农民从对农村集体和土地的人身依附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生产的自主权、迁徙的自由权和剩余劳动产品的处置权,大多数农民从此摆脱了贫穷的困扰。生产方式的自由选择,使农民有了闲暇的时间参与非生产性的活动;温饱问题的解决,使农民有机会考虑非物质方面的精神享受。自私自利从来都是中国农民的劣根和本能,而收入形式的私有化和利益分配的表面化,也使农民更多地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集体财产的处置方式,从而萌发了农民对农村组织形态和管理方式的民主参与意识,这种民主参与意识在村民选举中反映得尤为明显。
社会进步与政治清明激发了中国农民的民主参与的热情
随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中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意识形态也随之发生变革,即由人治社会向法制社会转化。国家官僚集权体制的松绑与嬗变,加速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与政治的清明,而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体制和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悄然产生。
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从法律上确立了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同时也明确了村委会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即由村民选举产生,参与村民选举成为农民首次行使民主参与权力的平台和机会。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农民的选举权,而新修订的宪法又将“尊重和保护人权”明确写入国家根本大法中,从此,选举权也就成为农民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尤其是从本世纪初开始的农村村委会的“海选”,使农民的选举权由求形式、走过场向真正行使民主权力转化。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也由地方政府和组织的钦定,变为由农民直接选举产生,并且选举结果得到地方政府和组织的一直认可。这一形势的变化,也激发了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使农民对村委会换届和村级事务也由过去的漠不关心,变为积极参与,尤其是对自己的选民资格和选举权更是十分珍惜。
笔者近期对3个乡镇78个村2005年的村委会换届作了跟踪调查,从调查中就明显地感觉到了农民不断高涨的民主参与意识,这并且与过去几届有明显的不同。第一,选民的参选率明显高出上几届。今年是这三个乡镇的第六届村委会换届年,由于今年村委会换届全部实行“海选”,因此,在78个村中选民参选率超过85%的有5个村,75%—85%有24个村,75%—85%以上的有31个村,其余18个村也都超过70
%。而且实际到会人数大都超过应到选民人数的70%以上,这与过去村民选举的应到选民人数很难过半数形成鲜明对照。第二,年龄结构发生变化。今年实到选民大多以中青年选民为主,许多外出打工者纷纷回家参与村民选举,中青年选民的比例占65%以,上与过去的老弱病残为主要选民相比这是一个标志性的变化,它说明了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觉醒。第三,文化层次发生变化。78个村的选民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1%,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2%。请人代写选票的现象明显减少,这说明农民民主参政素质的提高。第四,选民性别比发生变化。今年参选的选民明显地改变了过去女选民多男选民少的怪状,男性选民比例占实际参选选民的80%以上。这一切变化说明,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已开始由最初的萌芽状态逐步走向成熟。
珍惜和捍卫自己的选举权力成为农民民主参与意识成熟的标志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