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公共财政为主导,把规模、结构、效益结合起来
构建中国特色公共财政体系,本质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的进一步优化,最终表现为本着财政为市场提供合格公品的原则,把财政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首先,财政规模的合理化是与“振兴财政”的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事实上,我国目前的财政规模十分有限,不仅使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受到限制,而且某些地区政府基本运作的维持也发生困难。19世纪的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曾正确分析预测了在一国经济腾飞的初期,公共支出总是随人均收入提高而不断增长的规律。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收支规模却曾长期处于下降趋势,直到近年才有所好转。优化财政规模,要注重对收支结构的优化,更要重视财源建设,支持高效益产业的发展。对于财政结构的优化,一是要使国家财政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退出某些竞争性领域,而加强对某些必要公共事务的参与;二是要进行财政收支结构自身的改革,如费改税、税制优化、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使财政自身运作更加顺畅。对于效益的问题,实质上是对财政支出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问题。长期以来,财政理论界和财政部门往往只把财政局限在分配领域,而事实上财政资金分配后的使用情况也直接关系到财政活动整体效益,体现出政府的效率,因此,建立包括公共支出后评价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机制,将对公共财政体系整体运作质量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
三 、从财政职能的角度看中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
(一)财政职能的现状分析
⒈ 具有长期合理性的财政职能
第一,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有其长期存在的必然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作为分配主体拥有两种身份 政权行使者和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两种职能 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职能。因此,不断改革和优化财政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是符合我国的长期市场化目标的。
第二,进一步增加有效“公品”的提供。目前最基本的社会公品仍提供不足。如教育亟待加大投入,公共设施建设在许多领域滞后,已经影响了经济运行的大局。虽然这些职能的弱化有复杂的原因,但也说明财政必须通过必要的投资来满足起码的公共需要。作为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其完善需要长期而艰巨的努力。
第三,规范市场,消除市场行为的外部不经济影响。从我国的市场发育来看,许多市场还不成形,有的市场虽已建立,但管理规范远远不够。大量的垄断、欺诈行为与市场价格的混乱都有待政府来处理。外部不经济造成的污染、生态问题也贻害无穷。这些政府职能的补位都需要财政来完成。
第四,社会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众多市场漏洞产生大批不合理的高收入者,而行业或企业间的职工收入水平的不平衡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失业和离退休人员的大量出现也成为体制转轨承受的一项重大成本。在此,财政不断强化这些方面的调节和分配机制,是适应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需要尽快确立市场经济体制这又一事实的。
⒉ 具有短期合理性的财政职能
第一,关于政府仍作为市场投资主体问题。首先,地方政府过多介入行业投资方向,进一步加重了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同时,政府充当市场投资主体,既对私人投资产生挤出效应,又不利于市场主体的自我完善。但从目前我国正处于特定的体制转轨和市场转型的背景来看,政府的这些职能又具有一定合理性。而随改革的不断深入与经济形势的好转,这些职能的主动削弱甚至取消也是必然的。
第二,关于积极财政政策的问题。我国目前需求不足的现实,要求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刺激经济。但积极财政政策也同时会带来众多负面影响,如赤字和债务的剧增,因此不应当也不可能把积极财政政策作为财政的一项长期职能来加以实施,应当在承认其短期合理性的同时,注重在财政职能的现实需求与长远需求之间需求相对平衡。
⒊ 非合理性的财政职能
第一,收费项目众多,摊派严重,可以说是政府目前最应改变的职能。这虽然不仅是财政自身的问题,但由财政主导的费税改革将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改变这一局面。事实上,收费的随意性比较强,标准混乱,已经为大量的非生产性“寻租”现象开了方便之门。对此,国家财政不仅要实现不合理职能的“退出”,而且要实现费税改革的成功,尽量使公共物品或劳务的供给量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
第二,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仍显不足。财政职能的非合理性不仅在于某些现有职能的不合理,而且包括政府应有经济职能的缺位。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采取包括财政、货币政策在内的众多经济手段,不断优化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才能使市场充满活力,对民间部门建立直接或间接的支持机制对国家财政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