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过价格
机制进行
完全由政府 政府增进市场自身
调控经济 弥补失灵的能力
图 二
四 、从财政运行的角度看中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
(一)公共财政是转轨时期财政运行模式的合理选择
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财政活动覆盖了包括政府、企业、家庭在内的几乎所有部门的职能,与此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模式就是“生产建设型财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的推进,政府职能开始出现众多“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现象,一方面财政仍在为许多不合理项目注入资金,另一方面却到处有对财政投入不足的抱怨。从表面上看,这些现象是由财政自身的困难引起的,然而问题的关键,却应当从财政职能范围同整体经济环境的关系中去寻找,也就是选择怎样的财政运行模式。事实上,综观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财政职能虽然形式多样,但侧重点都是如何纠正和克服“市场失灵”现象为衡量标准,市场可以解决好的问题,财政就不介入,市场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问题,财政才必须涉足。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公共财政”作为一整套关于现实财政的假设,很好的解释了转轨经济中的财政现实,是国家财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合理的存在形式。当然,正如前面所论述,中国仍然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通过创造财富来实现其职能,使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满足,所以从总体上要把实现国家的经济职能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财政内涵既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般,即公共财政,也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即国有经济的管理,由此决定了转轨时期我国必须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模式。此外,转轨经济国家面临制度变革与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因此政府的定位不能立足于同市场进行完全的职能替换,即政府不能简单的致力于弥补“市场失灵”,而应增进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这一事实赋予了公共财政体系的“中国特色”以另一方面的重要内容。
(二)构建“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的现实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