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出自苏格兰神学摇篮的约翰.麦奎利(John Macquarrie)在1983年登上吉福德讲坛时,又为那一份长长的名单增添了光辉。
麦奎利于1919年生于苏格兰的伦弗卢,曾在格拉斯哥大学专攻哲学与神学,1954年获哲学博士学位,从1953年至1962年在格拉斯哥大学任神学讲师。1962年—1970年任纽约协和神学院教授。1970年起任牛津大学玛格丽特夫人神学讲座教授(Lady Margaret Professor of Divinity)直至1986年退休,成为牛津大学“荣誉教授”(Emeritus Professor)。他曾与美国哲学家E.罗宾逊(E.Robinson)合作,将M.海德格尔的代表作Sein und Zeit译成英文出版,并著有《实存主义神学∶海德格尔与布尔特曼比较研究》(1955)、《二十世纪宗教思想》(1963、1971、1981、1988)、《基督教实存主义研究》(1965)、《谈论上帝----神学的语言与逻辑之考察》(1967)、《基督教的统一与差异》(1975)、《基督教的希望》(1978)、《探求人性》(1982)、《探求神性》(1984)、《现代思想中的耶稣基督》(1990)、《所有基督徒的马利亚》(1991、1992)《海德格尔与基督教》(1992)、《从头做起—基督教信仰的性质》(1994)等大量著作。麦奎利在退休后一直保持着活跃的写作和讲学活动。
麦奎利的思想,是在透彻了解西方既往的全部哲学和神学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他在《二十世纪宗教思想》中,对二百几十位有代表性的神学家、哲学家、宗教学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人类学家甚至自然科学家的思想表现了清晰的理解,作出了中肯的评价;而他在《探求神性》一书中提出“辩证有神论”的方法[1],更典型地表现出他力图站在以往两千多年思想巨人的肩上来看问题的一贯方法。由此观之,把他的思想只说成中庸折衷,显然是过于简单化的说法。不少论者把他归入“实存主义的”(existentialist)神学家一类,作为从布尔特曼(R.Bultmann)到蒂里希(P.Tillich)这一条思想路线在新一代神学家中的代表。这种说法并非毫无道理,但是这也是一种简单化的说法,因为,正如蒂里希的神学方法即所谓“相互关联法”(correlative method)绝不能归结为仅仅是“实存主义的”,对麦奎利的神学方法即所谓“实存论─存在论”方法(existenial-ontologicl method),也不能作出片面的划分。姑不论“存在论”一词已表明麦奎利并不象很多实存主义哲学家那样完全否弃传统形上学,即就他提出“辩证有神论”方法而言,也可以看出他对于从神秘主义到观念主义到过程哲学的实在论到实存哲学的存在论的广泛的批判、吸收和改造。
麦奎利的神学不论从哲学方面看如何接近海德格尔和蒂里希的思想,从神学方面看,它却是真正具有综合性和兼容性的。这种兼容和综合几乎体现在神学的一切重大问题上,也是他历史地、宽宏地、虚怀若谷地对待一切哲学学派和神学流派的结果。要说明这一点,我们在此不可能也不必要列举他在《基督教神学原理》一书中讨论的所有九十个重大问题,只需看看他在神学的构成因素(formative factors in theology)这个问题上的论述就够了。在这个问题上,他主张应当把经验(或体验)、启示(或神启)、经典(或圣经)、传统(或圣传)、文化(或社会文化)以及理性(或广义理性)全部包括进去,这不但表现出他的视野之开阔,而且显然比那些较狭窄的观点更符合于两千年来神学的实际情况。
但是麦奎利的神学并不因为具有兼收并容的态度而失掉了慎重批判的精神。且不说他对“上帝之死”派神学或弗洛伊德主义心理学等等的批判,仅就他最接近的蒂里希学说而言,蒂里希的核心概念即“存在”概念也遭到了他的慎重批判。[2]他在这本《原理》中根据价值与事实不可分离的原则,将这个概念改造成了“神圣存在”概念,这表明他的批判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弃,而只是向更高或更深之处前进的阶梯,是一种探索的工具,是一种追求真理的方法。
麦奎利神学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对于不同宗派的共同的适合性(例如他关于圣事和马利亚等问题的稳健论述即是如此)。这要归功于他那超越宗派的学术立场。作者并不是要迁就各不相同的宗派,而只是力求表达最宽阔的“基督教思想与经验的主流”,只是“希望本书提出的表述,将同等地有益于各种基督教传统的范围广大的读者。”这种宽宏开放而又严肃认真追求真理的态
